以下是批复正文:
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:
你公司《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发行2021年金融债券的请示》收悉。根据《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经审核,现批复如下:
一,同意你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,期限不超过3年的金融债券。一,同意你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,期限不超过3年的金融债券。
二,你公司应按照金融债券发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发行和管理金融债券。
三,你公司应于金融债券发行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发行情况向我局书面报告。。
云南银保监局
2022年1月26日
